纳云堂随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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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可还者,自然非汝——《画禅室随笔》读书笔记之二


       董其昌在《石渠宝笈续编》中论道:“大慧师曰:‘犹如籍没尽,更向汝索钱贯。’此喻更佳。……此语余以论书法,待学得右军、大令、虞、褚、颜、柳一一相似。若一一还羲、献、虞、褚、颜,譬如籍没还债已尽,何处开得一无尽藏。若学得二王皮肉,还了辄无余,若学右军之灵和,子敬之俊逸,此难描难画处,所谓不还者是汝也。”

       意思是,如果学书仅临摹的像,“学得右军、大令、虞、褚、颜、柳一一相似”,若将这些一一归还原主,则会“籍没还债已尽”,什么都没了。
       若只学得二王的皮肉,将所学归还二王后也什么都不剩。
       而如果能学会王羲之的灵和,王献之的俊逸这种神采,这部分就还不回去。

        “诸可还者,自然非汝”。《首楞严经》

       临习前人书法,若只求形似,临摹的再像依旧是他人的。和原主一样,所以说“可还”。所谓“似我者死”。若求其神,才能将神内化并改造成自己的神,这部分是还不回去的。即“学我者生”,学的是神。
       这种神还不能和前人完全一样。董其昌说“妙在能合,神在能离”,妙在能和古帖相合,但神在能在相合之后相离。相合是临摹的过程,和古人相合,能够取其神。相离是创作的过程,要凸显本我,和古人相离,将他人的神内化成我的神。同王铎的“师古师心”的说法暗合。

     《首楞严经》的下一句是:“不汝还者,非汝而谁?”

      还不了的,自然就是你的。
      是你的神。
      是你的生。




另:像我这样动不动就谈论生死,不知倡“淡”的老董若在会作何感想啊?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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